中国尚未进入休闲时代
1、“时代”划分需要标志
2006年5月,有报道说2006年中国已跨入休闲经济时代。这自然引起了各界的关注。细读之后,才知道其所依据的记者的报道,也是根据国内的一些言论综合而成的。是当初媒体记者对他人意见的误会,还是兴奋之中的无意间的“加法”?笔者不得而知。但是,接着到来的却是国内一些大众传媒的反复炒作。这不免使人大为惊愕。不管始作俑者愿意不愿意,这种情况的确是出现了。
如果依据其后国内大众传媒的另一些报道,国内一些同志的有关误会显然更深――“甚至不少人欢呼,西方国家花了近百年时间才达到的,我国只用了不到20年时间就达到了,令人鼓舞[休闲:一种生活方式一个经济浪潮[EB/OL].西安日报网, 2006-06-07]!”
这些炒作的反复传播,加之掐头去尾,或者添油加醋,自然更带来了一些居民的兴奋,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居民的疑惑。因此,作为研究,也不妨就此做一点简单的分析了。
如果说人类进入一个新时代,应该有一个标志。如划时代的革命成功,社会生产力的重大跨越,核心科技的极大面积的突破,居民生活关键部分的极大变革,……。但是现在,这些现象一个都没有出现。
如果说,中国已跨入休闲经济时代,那么休闲经济应该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了什么样的位置?是支柱产业吗?支柱产业的指标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具体数值?
笔者在找不到答案时,就想,如果要判断中国与休闲时代的关系,是不是可以先就中国居民的休闲生活作些研究,是不是可以先考虑一下中国居民休闲时间的多寡和休闲费用的支付水平等等。下面笔者就试图来作一点极简单的讨论。
2、“闲暇”时间的量度与休闲的实现
说到休闲,自然就需要闲暇时间,那么怎么来量度中国居民现在的闲暇时间呢?笔者认为――
A.闲暇时间不能够混同于业余时间
法国人罗歇·苏(Roger Sue)在他的LE LOISIR一书中[法国罗歇·苏的LE LOISIR,是法国大学出版社《我知道什么?》丛书中的一种。1995年起,商务印书馆开始陆续选译出版了该丛书中一部分。《休闲》(LE LOISIR)即其中之一,是近十多年里,向中国读者介绍国外休闲研究且影响较广泛的一种。原书出版于1980年],几乎一开头就这样指出:
Loirir时间不能像人们经常认为的那样,混同与业余时间。形形色色的义务插入就业时间,并“干扰”Loirir的自由支配时间:
――随着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距离的扩大,交通时间也随之延长;
――家庭或社会义务(比如政治活动) ,还有为满足生理需要(睡觉,吃饭,等等)的必要时间。
“受限制的”加在就业时间上,就减少了娱乐这一实际可自由支配的时间部分。[罗歇?苏;姜依群译.休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正是基于这个原则,罗歇?苏对我们认为的无所事事的无业妇女的可自由支配时间的估量,平均每天也才4.4个小时。
B.生存必需内容的多侧面
在卡拉·亨德森等人的《女性休闲――女性主义的视角》书中,作者在分析到到男女间的差异时说:“一位工人阶级的单身母亲对休闲的体验,会与一位处于‘丁克’境况的职业女性所体验到的大不相同”,“而一对‘丁克’夫妇,其所拥有的休闲机会则有可能接近[卡拉?亨德森等.《女性休闲――女性主义的视角》[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其中的意思很明白,即,一、生儿育女不是休闲;二、职业不同,休闲的时间与机遇也不完全相同;三、男女性别的差异,也构成了休闲不同的原因。
关于这个论点,亨德森等在书中的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做了阐述。如接下来,他们在进一步论证影响女性休闲的因素时,便转述了西格尔和奥尔森关于女性比男性多承担的家庭义务的资料,其中就包括了生孩子,照看孩子等家务劳动。[卡拉?亨德森等.《女性休闲――女性主义的视角》[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如果沿着这个思路,应该说,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照顾等,也同样地不应该属于休闲的范畴。此外,常人患病和疾病的治疗,衰老者的卧床难起,残障人士的复杂的生活自理,……看来也定然与休闲无关。
如果再对老百姓的生活有更多的关心和人文关怀,那么还不能不承认,中国还有许多人正在为寻求职业而奔走,还有许多人为了基础的生活正在加班加点地工作,……他们离休闲也还有相当的距离。
C.假日并不等于休闲
2006年5月12日的一条消息是“我国跨入休闲经济时代,城市人一年1/3时间在休假[我国跨入休闲经济时代,城市人一年1/3时间在休假[EB/OL].山西新闻网, 2006-05-12] ”。很显然,这是把假日时间与休闲等同起来了。
那么,如何来认识这一点呢?
其一,前面已经说到,闲暇是空闲时间,是生存状态;休闲是度过闲暇时间的方式选择。因此,虽然休息日为休闲提供了这一时间的基础,但是是不是真正实现了休闲还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才行。
其二,现在中国城镇职工所能够支配的114个休息日,它是由周40小时工作制形成的每周休息两日(共计104天)和一年的10天节日休假合成的。就现在中国职工的实际生活而言,由于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的距离,居住地的条件,以及中国与许多国家不同的家庭的紧密关系,实际上许多职工不仅每周的两天休息日并不能够很好的用于休闲,而且即使是十个节日休假,也常常有许多时间花费在了家庭义务上(集中料理家务,对子女的教育,对长辈的的照料等)。现在中国城镇职工的114个休息日有多少用于休闲,大概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包括已经有媒体报道的不能享受到这114个休息日的私下用工制度的情况,自然也在调查研究之内)。仅仅因为有114个休息日的规定,就说中国“跨入休闲经济时代”,未免显得过于简单化了。
其三,再说,我国自1995年5月起,职工就依法应该享受110个休息日,自1999年10月起,职工就依法应该享受114个休息日,距今已分别有了11年和7年的时间。即使退一万步,把有关决定作为中国“跨入休闲经济时代”的标志,也不应该莫名其妙地从2006年算起。
其四,还值得注意的是,杰弗瑞·戈比在他的又一本人关于休闲的书――《21世纪的休闲与休闲服务》中,一方面充分肯定了工作时间的减少对人类休闲的促进,同时又分析了假日与休闲并不能等同的关系。他甚至在引述了Ausubel和 Grubler关于现在英国人“一生用来工作的时间所占百分比已由50%减少到20%”的调研报告后,紧接着仍然说“我们怀没有达到休闲社会的标准”。因此,他接下去又说“如果有关休闲问题的多学科研究,集中关注人们对休闲的取向、态度、行为、花费,以及残疾人和特殊人群如少数民族在休闲中的许多其他问题,那么人们就能够更好地理解休闲[杰弗瑞·戈比;张春波,陈定家,刘风华译;马惠娣译校.21世纪的休闲与休闲服务[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其五,从理论上来看,如果我们注意到了本文前面的词义辨析和国内外学者对休闲的完整意义的研究,从而承认我们研究的“休闲”不仅仅是“工作之外”的简单时间概念,那么我们就会承认“我国跨入休闲经济时代,城市人一年1/3时间在休假”的推理是经不起推敲的。因此要判断中国“跨入休闲经济时代”,还需要更认真更慎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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