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报,2007年第四季度,旅游质监所共接到旅游投诉咨询117件,立案受理旅游投诉14件,结案率100%。通过处理投诉,为旅游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在投诉中游客反映,个别旅行社在经营“一日游”时,为争取客源,委托非旅行社人员在码头、车(船)站等区域进行业务宣传招揽。这些“拉客”者既没有经过相关培训,与旅行社又无劳动合同关系,仅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出现夸大宣传、业务操作不规范、恶意“降价降质”竞争等问题,扰乱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更有甚者,有的人员拿着一家旅行社的宣传材料,向游客游说后就收取了游客费用,却将游客交给另外的旅行社接待,严重侵害了游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等。
而旅行社之间在进行拼团时,相关服务细节、客人要求等交代不明确,出现问题又互相推诿,挫伤了游客旅游积极性,损害了游客的权益。个别旅行社甚至向导游员收取“人头费”,直接或间接鼓励、默许导游员增加购物项目、景点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团队服务质量出现各种问题,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另外,个别景区(点)在对儿童、老年人及持相关证件的人员,不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文件执行,任意更改收费标准,或者不执行相关门票收费优惠政策等;景区内小景点收费公示不明确,因未尽详细的告知义务,也引发投诉。( |